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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 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规范学校各部门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的开设和运行,维护网络思想舆论阵地权威性和严肃性,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各网络平台在展示学校形象、发布学校资讯、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特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新媒体账号,是学校重要思想文化宣传阵地,是指以学校、校内各级单位或各类组织名义在网络媒体平台注册的账号,均属于学校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小红书、抖音等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或名称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学院名称的;由校内各级各部门、各类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

第三条  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校内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原则不动摇,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确保官方倡导的意识形态在新的媒体格局中始终占据主流地位,发挥引领作用。 

第四条 学校各部门和各类组织用上述媒介进行宣传服务,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有利于学校形象塑造和事业发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流精品职业院校建设服务。

第五条  学校对各类官方媒体账号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备案管理,鼓励校内各部门和各类组织建设必要的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充分发挥新媒体服务学校发展的积极作用。 

第六条 经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官方认证的账号代表学校正式成立的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组织、机构,而不代表个人或课题组、学术会议等临时性团体。

第七条  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是学校官方信息发布和管理服务平台。以资讯推送、信息查询、管理服务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展示学校发展成就、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传播特色校园文化,努力构建符合师生发展需要,适应社会进步的校园文化建设新平台,使之成为师生沟通的新渠道、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新阵地、优化师生管理服务的新载体,打造学校良好品牌形象。

第二章 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的管理及运行

第八条 管理责任。学校内各类账号按照归口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分级管理体制进行日常管理。各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主办的账号内容建设及信息管理负主要责任。

第九条 平台层级。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官方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为一级平台,由校党群工作部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学校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党支部建立运营的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为二级平台,由各主办部门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团学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以及学校其他各类组织建立运营的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为三级平台,其中校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的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由校团委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各学院的团学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微信由所在组织负责建设运营管理,教职工社团等微信由工会负责建设运营管理。

第十条 党群工作部是学校各类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的指导和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校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党群工作部是学校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的备案部门。

第十一条  凡以学校、校内各级部门、团学组织以及学校其他组织名义在注册开设各官方媒体账号前,必须严格履行以下认证、备案流程:

(一)联系党群工作部,严格履行账号的认证程序,填写《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开设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表格填写必须使用真实信息。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党群工作部同意并备案,若需提供学校相关材料予以实名认证和年审的,由党群工作部根据材料内容提供认证辅助服务。

(二)根据归口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审批表》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并签字承诺。

(三)未经党群工作部审批备案,包括但不限于使用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相关内容注册的各类官方及非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均应予以取缔。

(四)各级账号认证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号名称、负责人、运营人等有关信息变更等),相关部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党群工作部备案。

(五)严格执行各类媒体平台退出机制。校内各级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应每年定时填写《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年度审核检查表》(以下简称《审核表》)报党群工作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各类账号,学校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通过相关运营平台关闭其账号。

(六)对于本办法实施前,校园内已经开设并投入运营的各类账号相关部门应及时补填《审批表》,报党群工作部审批备案。对于还未进行实名认证的,应及时主动联系党群工作部完成相关认证。对于账号主体为个人的,应在补填《审批表》,审批同意后,按照各类管理办法,及时将“个人类账号”迁移到“组织类账号”,完成个人与官方的交接。

第十二条 各类官方媒体账号必须紧密结合本部门或组织特点,明确定位和发展方向,注重个性和错位发展,注重品牌建设,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三条 除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各级各类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严禁开通涉及财务管理和支付相关的功能、服务。如确需开通的,原则统一使用学校财务账户;需使用其他财务账号信息的,必须提交单独申请,经党群工作部和财务处审批同意后,开通其他账户的支付功能。

第十四条 各部门的官方媒体账号、密码和运营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泄漏。其中,账号负责人须为yh86银河在职教职工,一般应为对应机构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对账号的基本信息、发布内容等审核负责;运营人可为学校在职教职工或在读学生以及在校志愿者。

第十五条 学校师生员工以个人名义建立、未经过学校认证审批,名称中带有学校名称或学校相关内容的官方媒体账号,纳入创建人所在部门管理,且创建者和运营者本人对所发信息负全部责任;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负领导、监管和教育责任。

第十六条  各部门停止运营的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应向其相对应的公司申请关闭,并将关闭结果向党群工作部报备,例如: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应向腾讯公司申请关闭。

第三章 内容发布和信息安全

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的内容维护,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信息安全管理。要建立并完善内容的审核与发布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制度。要明确本部门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对平台信息内容的制作、复制、发布、转载、传播等进行监管。

第十八条  各部门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犯罪活动;不得发布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信息;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破坏社会和校园稳定;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不得利用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允许刊登、转发商业性广告;不得随意转发娱乐性信息;未经学校许可不得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学校各级各类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的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学校各级各类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上发布本办法第十八条所规定之信息。

第二十条  校内各部门有重大信息需要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号发布的,可与党群工作部联系。未经授权,各级部门官方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如确需对外发布的,在报党群工作部批准后方可发布,并应与学校保持口径一致。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发生可能引发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通报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协商统一负责开展新闻应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官方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将实时整合校内信息发布资源,提升信息发布的影响力和引导力;在管理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师生的提问,党群工作部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回复,妥善处理网络舆情、不得延误。

第四章 校园新媒体联盟

第二十三条  新媒体联盟构成。依托各学院、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或以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教师社团等组织名义建立,经过认证及备案的学校官方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组成学校新媒体联盟。

第二十四条  建立内容发布联动机制,形成宣传合力。在涉及学校重大事项或危机应对时,学校各类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应按照学校要求,统一发布相关信息。对学校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发布的重要内容或策划等,联盟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转发、转载,充分利用“互粉”、组建微信群等形式,加强与学校各级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的互联互动,构建有效的信息共享、动态交流、联动反应的网络工作模式,形成强大的新媒体宣传合力,不断提高yh86银河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第二十五条  建立信息纠错机制。各部门对所属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已发布的不当信息要立即处理,及时屏蔽、删除。联盟成员已经转发的,相应成员单位也要立即处理,做到步调一致。

第二十六条  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反映的舆情动态,发生舆情危机时,应主动予以正面回复,积极疏导,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重大事件、紧急信息或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群工作部报告,并与各管理平台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有权责令其关闭,并追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管理员以及运营者的责任。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管理运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列入宣传思想工作考核内容,在定期召开的“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期间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特色鲜明、品牌效益突出、师生反映好,未发生相关错误信息的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管理运营部门,按学校奖励规定的最高限额、分等次给予表彰奖励和精神鼓励。同时,在学校各类评优工作中,优先考虑相关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另外,学校将在宣传思想工作中,设立新媒体建设专项经费,单列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建设资金项目。对于发展特别好的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予以建设经费支持。

第二十八条  对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管理运营中因违反本规定而产生不良影响的,由党群工作部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按照学校相关党政纪律和处分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部门管理不严、屡次发生的,暂停该部门申请互联网新媒体账号资格,并追究所属部门负责人责任。同时,取消当年相关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一切评优资格。并扣除该部门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建设经费和相应的宣传思想工作经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除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外的其他校园媒体平台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开设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审批表》

      2.《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开通使用保密承诺书》

      3.《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年度审核检查表》

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开设

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审批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账号及

     部门


账号名称



账号平台



申请部门



账号登陆邮箱



申请部门

类型


□党总支  □二级学院  □学校职能部门;□党支部 □团学组织 □学生会 □学生社团 □教职工社团  □研究基地或院所(会)    □其他类型


简述该账号用途及主要发布内容:




      账号

     负责人


姓名




电话

职务/职称



个人微信号



     公众号

     运营人


姓名



身份类别


□教职工 □学生□志愿者


身份证号



个人微信号

(电话)



      



      承诺


公众号申请部门及负责人、运营人均已知悉《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官方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管理办法》之规定,承诺照此规定对该账号进行运营和管理。

账号负责人(签字):            所在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账号运营人(签字):            所在部门行政负责人(签字):




      审批

      备案

      意见


党群工作部意见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校党委备案意见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处意见

(只在开设支付功能时需填此意见)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

      说明


1.申请部门若为二级学院内设机构,必须填写完整单位名称,不可省略二级学院名。

2.二级学院必须填写党组织、行政意见,且党政负责人必须亲笔签字;管理服务部门可不填写党组织意见,行政负责人必须亲笔签字。

3.请按上述内容到相应部门审批备案。其中,党群工作部为必须的审批、备案部门;需开通互联网新媒体账号支付功能的还需到财务处审批。

4.本表一式两份,审批完成后党群工作部和申请部门各存一份原件;其他部门可酌情复印存档。


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互联网新媒体账号

开通使用保密承诺书(试行)

一、申请使用部门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管理制度,明确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互联网新媒体账号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主要发布本部门教育、科研、管理、服务等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其宗旨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宣传学校发展成就,展示形象。

三、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

四、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校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要严格把关,一律不得发布。

五、未经授权,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不得发布或转发与学校无关的信息。

六、申请使用部门要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管理员发布信息前,须报经所在部门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核通过。

七、确保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信息安全,不得私自将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用户名(粉丝)、密码外传。对于由此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党群工作部和所在部门各存一份)

部门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分管领导签字:

互联网新媒体账号负责人签字:                          运营人签字:             

年  月  日

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互联网新媒体账号

年度审核检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账号名称


账号平台


  主办部门


账号公司对其年审时间

   年   月   日

(□已年审 □未年审)

  功能定位


   

   负责人

姓名


电话


职务/职称


个人微信号


   

   运营人

姓名


身份类别

□教职工 □学生□志愿者

身份证号


个人微信号

(电话)



   申请

   登记

  年  月  日,已运营    年。

关注人数


本年度信息发布中是否出现过错误

□有   □没有

是否被媒体报道评价

□有   □没有

与学校互联网新媒体账号互动情况

1.转发或转载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相关信息      条。

2.向互联网新媒体账号投递信息并被采用      条。

3.协调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发布本部门重要信息      条。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互动情况(请另附纸说明)。

  建设总结

(总结建设措施和建设成效,可另加附件)

  主办部

  门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党群工作部

审核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党群工作部和主办部门各存一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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