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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 关于加强学校内外宣传管理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学校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强化宣传效果,规范宣传行为,统一宣传口径,保证学校在各类媒体的宣传客观、及时、准确,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规范对象

1.对外宣传品:校内各部门、各单位采编和制作的、向校外流通或虽在校内流通但可能向外扩散的、非经正式出版单位出版的、有关yh86银河形象的宣传品(如图片、画册、贺年片、明信片等);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向社会各方面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开刊登的有关yh86银河形象的展览品或陈列品(如图片、图表、实物、介绍材料等)。

2.对外各种宣传活动:包括在公开性的报刊杂志以及各部门(书院)主办刊物、校内外网络上发表新闻和通讯报道文章、照片(不含论文、纯文学作品和科普作品),接受各种新闻媒体采访或者借助各种媒体宣传活动,制作的各种宣传资料和宣传版面。 

3.对内、对外的宣传内容:由学校及各单位采集、采编和制作,向上级部门和媒体提供或网上发布的,宣传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文字、数据、图片等。

二、内外宣传的内容要求

1.对外、对内宣传内容必须是反映yh86银河教学、科研、服务社会、人才培养、管理、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发展、先进模范人物、先进集体、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做法及经验。

2.编制对外宣传数据、文字、图片时,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涉密内容要严守国家保密规定。

3.学校校徽、校名、办学理念、学院精神等标志性内容,在使用时不得随意改变其文字内容,校名不得改变其字体。

4.各种校内外使用的文件、学习资料、学习手册不得有赞助商冠名出版或者印制字样。

三、各种宣传活动和印制宣传品审批程序

(一)对外宣传报道的具体要求

1.校内单位和个人采写制作的反映学校活动的消息、通讯、图片、音像等,投稿前须报学校党群工作部门审批并盖章。

2.校内各单位邀请新闻单位记者来校采写制作的有关学校情况的稿件、图片、音像,须报经学校党群工作部审查。

3.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校党委或党群工作部安排或许可,不得擅自接受校外新闻媒体涉及学校形象和工作方面的各种形式采访,对由此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学校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4.对外宣传数据和文字公布前须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备案。具体职能分工:校长办公室负责提供学校整体方面的内容;党群工作部负责提供学校党群工作方面的内容;教务科研处负责提供学校教学方面的内容;招生办公室负责提供学校招生工作方面的内容;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提供学校学生工作方面的内容;其他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内容。 

(二)各种宣传品的审批程序

1.校内各单位及各学生社团,没有经过申请和批准,不得印制和散发学校对外宣传品;

2.带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字样的各种印刷品印制,必须首先报党群工作部审核后再报学校审批;

3.全校性的对外宣传品以及各部门、各单位涉及有关前瞻性、倾向性、政治性的对外宣传品,由党群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必要时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4.制作有关yh86银河形象的对外宣传品时,不得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禁泄露国家机密和学校机密,涉及学校整体概况的内容和图片必须由党群工作部统一把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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