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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提高新闻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升以美誉度为引领的影响力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有关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新闻宣传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奋斗目标,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通过讲好“智科故事”,总结“智科经验”,树立“智科形象”,提高学校美誉度和影响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媒体,把握政治导向、强化宣传引导、确保舆论安全。

(二)坚持互联网思维,统筹新闻媒体平台,构建各媒体平台良性互动和高效联动的融媒体新闻宣传格局。

(三)坚持“三贴近”原则,增强新闻宣传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水平和效果。

第二章 新闻管理

第四条  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群工作部主管,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以下统称各单位)共同参与,纳入全校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考核体系。

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制订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统筹校内媒体、联系主流媒体构建大新闻格局;代表学校对外发布重大新闻和重要信息;统筹全校新闻报道策划,组织重大新闻报道活动;组织舆情监测和舆情应对;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和管理;总结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推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执行党委新闻宣传工作部署;根据需要参与学校新闻发布;参与学校舆情监测和舆情应对;制订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策划组织本单位新闻报道;组织建设本单位新闻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和舆情信息员队伍。

第七条  各单位要把新闻宣传工作为本单位重要职责,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提高领导水平,增强驾驭能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共同构建“大新闻”格局。

第三章 新闻媒体

第八条  学校新闻媒体包括校级官方媒体平台和各单位所属的二级媒体平台。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详见《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管理办法》)

第九条  校级官方媒体平台包括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新闻网、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校报、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校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官方号、微信视频号官方号、抖音号官方号、新浪微博号官方号等,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运行管理。

第十条  学校二级媒体平台包括各单位所属二级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微博号等,由各单位负责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开设专题网站、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须提前办理《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开设互联网新媒体账号审批表》向党群工作部报批备案,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互联网新媒体账号管理责任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运行。

第十二条  利用市级媒体,协调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进一步扩大学校影响力、提高社会美誉度。

第四章 新闻发布

第十三条  党群工作部作为全校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制度建设;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校新闻发布工作,保证新闻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受学校委托代表学校进行对外新闻发布;组织研究制定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和实施重大新闻发布活动;统筹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对外发布。

第十五条  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新闻发言人,负责本单位新闻发布工作,参与学校新闻发布工作。

第十六条  涉及学校重要工作、突发事件、重大舆情的新闻发布,该项工作主管部门、事件或舆情涉事单位是责任主体,由党群工作部牵头相关部门,对新闻进行发布。

第五章 新闻报道

第十七条  学校新闻报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报道职责,由党群工作部承担学校全局性新闻报道的采写和拍摄,各单位承担本单位新闻报道的采写和拍摄。

第十八条  学校新闻报道以学校工作动态、办学成果、特色经验、先进典型等为主要内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的要求,坚持走、转、改,提倡短、实、新,突出报道学校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办学成果;突出报道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师生典型事迹;突出报道地方和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支持。

第十九条 领导活动和会议报道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突出精简和务实,根据报道内容和新闻价值合理安排报道方式、新闻长短和报道平台。

第二十条  学校新闻报道实行分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四审四校”和报道程序,把好政治关、导向关、政策关,严禁出现表述性错误和泄密、失实等现象。校级平台新闻报道,由新闻提供单位负责审核,交党群工作部发布,重要新闻经分管校领导审阅、校主管领导审定;二级平台新闻报道,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并发布。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向社会媒体投送新闻稿件进行新闻报道,应报党群工作部审核。

第六章 媒体来访

第二十二条  党群工作部负责新闻媒体来校采访的接待和协调工作,并根据媒体采访内容指派专人或委托相关单位安排专人对接及陪同采访。

第二十三条  新闻媒体记者来校采访,党群工作部按《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核验有效新闻记者证(国家新闻出版署或国家广电总局核发)或单位介绍信。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增强主动宣传意识,尊重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权利,在党群工作部协调指导下积极配合做好新闻采访工作。

第二十五条  直接接受媒体征询的学校各单位,按工作程序引导媒体与党群工作部取得联系。

第二十六条  个人就学校有关事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应报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向党群工作部报备。

第二十七条  境外媒体及有关人员的各种形式采访,报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及主管外事的校领导同意后,由党群工作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新闻舆情

第二十八条  党群工作部为舆情管理日常工作牵头部门,对媒体及网络中涉及学校的舆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撰写舆情信息和填报舆情监控处理笺,定期上报学校党委。

第二十九条  信息化办公室协助党群工作部做好网络舆情日常监控,为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汇总并形成舆情信息月报、季报上报学校党委。

第三十条  各单位负责其主管业务领域舆情信息的收集,发现相关舆情后,应快速将舆情内容、发现时间、传播载体、紧急程度、处置建议等通知党群工作部并上报学校党委。

第三十一条  学校实行舆情分析研判及应对机制,按舆情紧急程度,召开舆情研判会议,对重点、热点舆情,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拟定对外发布内容。(详见《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第八章 新闻阅评

第三十二条  学校建立新闻阅评制度,对校内所有媒体平台新闻报道内容进行审读阅评。

第三十三条  新闻阅评员从党群工作部、相关单位和学生新闻通讯员队伍产生,由党群工作部聘任。党群工作部根据需要,提请学校聘请地方媒体资深编辑记者担任特约阅评员。新闻阅评员按照党群工作部协调承担相应阅评任务。

第三十四条  新闻阅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新闻报道舆论导向;阶段性报道主题和引导艺术;“四审四校”制度执行和报道程序落实;标题、内容、编排、排版、校对等技术规范;改进新闻报道质量和提高新闻报道影响力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五条  新闻阅评以常态化阅评为主,定期进行集中阅评,做到主动阅评与被动阅评相结合,定期指导与及时指导相结合,批评与表扬相结合,提高新闻阅评的权威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第九章 质量考评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新闻报道质量考评制度,对全校新闻报道进行质量考评。

第三十七条  新闻报道质量考评工作由党群工作部牵头、各单位配合。党群工作部每年根据考评情况形成年度新闻质量分析报告。

第三十八条  新闻报道质量考评内容包括:新闻宣传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的情况;落实中央重大主题性报道的情况;执行学校党委新闻宣传工作部署的情况;新闻引导力和新闻影响力;坚持新闻“走、转、改”的情况;新闻写作规范等。

第三十九条  新闻阅评结果作为新闻报道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章 新闻队伍

第四十条  学校新闻宣传队伍由以下人员组成: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各单位宣传工作责任人、新闻通讯员、网络评论员、舆情信息员;大通社学生记者;各单位学生通讯员队伍。

第四十一条  学校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学校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建设高素质新闻宣传管理队伍。

第四十二条  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各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本单位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

第四十三条  新闻通讯员。各单位确定一名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文字表达能力的在职人员担任本单位新闻通讯员,负责与党群工作部联络并提供新闻线索和新闻稿件。

第四十四条  网络评论员。各单位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同时作为本单位网络评论员。网络评论员在党群工作部指导下主动掌握网络动态;及时开展正面宣传和评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撰写网评文章,辩驳不实报道和错误观点,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第四十五条  舆情信息员。各单位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同时作为本单位舆情信息员。舆情信息员在党群工作部指导下实行网上监测、分析、收集和报送舆情动态。

第四十六条  大通社学生记者、各单位学生通讯员。党群工作部和各单位加强学生新闻报道团队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培养学生新闻宣传队伍,充分发挥学生新闻队伍在创新师生喜闻乐见的新闻报道方式、及时发掘新闻内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四十七条  管理和培训。党群工作部制订新闻宣传培训制度和特训计划,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业务培训,针对舆论引导、新闻策划、新闻采写、舆情处置等开展新闻宣传业务培训增强新闻宣传队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升新闻宣传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一章 奖励处罚

第四十八条  学校鼓励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根据新闻宣传作品刊播媒体的级别、位置版面、效果影响等进行统计,作为单位和个人新闻宣传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

第四十九条  学校设立“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新闻奖”。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新闻奖包括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奖、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奖、优秀作品奖。“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新闻奖”由党群工作部牵头相关单位按年度进行评选。

第五十条  因违反本规定,或因工作不当、审核不严、管理漏洞造成失实或泄密等新闻差错和新闻宣传事故,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引发不良舆情的,根据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作相应处分。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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