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形成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教学氛围,强化质量育人意识,保证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学校听课制度,特制定马院听课制度。
一、听课的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所有专兼职教师。
二、听课的方式
1.定时听课:即按计划有组织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将听课人、授课人、听课时间、地点等通知给当事人的一种方式。
2.不定时听课:由教学督导组进行随堂听课。一般在听课前不打招呼,直接进入课堂听课。
三、听课的内容
1.教学态度:教师上下课情况;教案、课件、教学计划等的准备和执行情况。
2.教学内容:包括透析重点难点问题的精辟性、讲授问题深度和广度的延展性、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与生动性、思维逻辑条理的层次性和清晰性、知识运用的自如性和丰富性、板书的整洁性和条理性等几个方面。
3.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的能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4.教学效果:课堂教学气氛,师生互动情况,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四、听课次数
1.院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6次。
2.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
3.高校教龄未满2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其他教师听课不少于8次。
五、听课时必须按要求填写听课记录,发现问题须及时向教研室或教师本人反馈信息。
六、学期末,所有听课记录交教研室汇总并对本学期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