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2 访问次数:智能科技学院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教学单位及同学:
根据学校校历及本学期教学安排,6月12日-20日为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考试范围
本学期组织的尚未期末考核的课程,均需进行考试或考查。
组织形式
考查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组织形式及考核结果汇报至教务科研处,考试课由全校统一组织线下进行。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课程类型 | 考试地点 | 时间段 |
6月9日前 | 各学院考查课随堂测试进行完毕 | 各上课班级地点 | 以各学院安排为准 |
6月16日前 | 各学院考查课统一组织笔试进行完毕 | 朝新楼 | 以各学院安排为准 |
6月19日 | 公共必修课笔试科目组织完毕,公共选修课测试完 | 朝新楼 | 每天上午考试时间 段为9:00-11:00; 下午考试时间段为14:30-16:30 |
6月20日 | 各专业考试科目组织完毕 | 朝新楼 |
考试地点安排
考查课考试为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地点,自行组织考场编排;
考试课考试统一在朝新楼进行,共安排25个考场,考试课考场安排在学习通发布。同时,设立朝新楼103教室为考务办公室。
监考有关要求
1.期末考试不安排监考用车,请所有监考人员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确保按时监考。
2.监考人员应认真查阅《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明确自己监考的场次及地点,于考前半小时到考务办公室103教室领取试卷和工具袋。
3.监考人员不得迟到、缺席,应于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进行清理并编排座位,并在黑板上画出示意图,要求学生按座位号依次隔位就坐。
4、考生入场时请监考人员务必仔细核查考生的证件,要求考生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到,宣读《考生须知》和《考场规则》,提醒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特别强调“不得携带手机进考场,携带手机即作弊”。监考人员应于开考前10分钟当场拆封、分发试卷。
5、监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教职工,监考人员一经排定,任何人不得擅自请人代监考或调整监考地点,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确有特殊原因需请人代监考或调整监考地点的,须书面报告教务科研处(如监考考场有自己的亲属,请主动向教务处提出),如遇突发紧急情况,请及时与考务办联系。
6、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做其他影响学生考试的事情。
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清点、装订、密封答题卷。答题卷份数和实考人数必须相符;装订不按学号顺序并且必须将姓名、专业等内容封住,每本答题卷内必须附两份考试卷;装订后,要用密封签把装订的线头贴住。
8、监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及答题卷封面,并将装订密封好的答题卷(答题卷放回试卷袋中)、监考证、装订工具、考场情况登记表,及考完后的试卷纸、草稿纸一并交回考务办公室。
考试工作要求
课程考试是课程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基本手段。各学院应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管理,强化考核规范,提高考务管理质量。
(一)提高认识,强化规范
各院应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智能科技学院监考守则》,明确任务,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专人。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强化课程考试命题、制卷与保管、考场管理、阅卷、登分、考试分析总结、归档等重要环节的工作规范。
(二)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考前应组织本院学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所有学生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参加考试,学院应敦促证件缺失的学生在考前补办证件或由学院开具临时证明。
(三)加强考场管理
1.加强督察
学院领导须到考场巡视。
2.严格监考
各学院按要求配足监考教师,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各监考教师都应在考核前到学院核实监考时间及考场,考试中认真监考,并如实填写《智能科技学院课程考试考场记录单》。
3.严肃纪律
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依据《智能科技学院考核违纪作弊处分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