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yh86银河国际官方网站 行政督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06
访问次数: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高效推进学校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项目管理、分工落实、全程跟踪、注重结果”的原则,督促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学校行政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  成立学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常务副校长和分管行政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校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工作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的实施。督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第四条督查范围

(一)上级要求学校办理落实的事项;

(二)学校行政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董事会、校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及通知等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学校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五)其他需督查的事项。

第五条  督查程序

(一)立项督查。督查工作办公室对需要立项督查的事宜,按照一事一项的原则,依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提出立项意见,报请学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立项登记,明确工作项目内容、责任单位和办结时限,向承办部门(单位)发放项目通知单,特殊情况电话通知或口头交办。对学校行政会议和学校领导已明确承办部门(单位)和办结时限的事项,不再另发项目通知单。

(二)督办催办。承办部门(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办理督查事项,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督查工作办公室。督查工作办公室要与承办部门(单位)保持联系、定期调度,及时跟踪了解督查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事项,下发催办通知单,督促承办部门(单位)及时完成督查工作任务。

(三)反馈汇报。督查工作办公室对承办部门(单位)上报的落实结果认真检查核实、分析总结,及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主管校领导审查同意结项的,对督查事项予以注结;未同意结项的,退回承办部门(单位)重新办理。

(四)立卷归档。督查事项办结之后,督查工作人员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备查,移交档案部门管理。

第六条督查方式

(一)全程督查。对于所有督查事项,督查工作办公室原则上全程跟踪、动态督查。

(二)调研督查。对于必要的督查事项,根据督查工作需要,督查工作办公室可采取现场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调研或实地督查。

(三)专项督查。对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由学校领导负责,督查工作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实施专项督查。

(四)协调督查。对于督查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和矛盾,由督查工作办公室进行协调;对于重要督查事项或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难点问题,经学校领导同意,通过专题工作会议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工作任务。

第七条  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协同办理。各承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单位)承办的事项,由主办部门(单位)牵头办理,协办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各部门(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协助开展督查工作。

(二)明确时限,务实高效。督查事项应有具体时限要求,承办部门(单位)要积极落实,并按规定时限办结,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提前向督查室说明理由,报请主管领导决定是否延期。

第八条  结果使用

学校督查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承办督查工作的任务量、办结率等进行统计和通报,对落实督查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一年内受到催办督查3次以上的部门(单位)不得参评当年度考核优秀单位,主管负责人不得参与当年的评先树优,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经督促整改仍未完成任务的,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3-08-29 15:27:29